张辽离开家乡马邑的时候,还未及弱冠,那双眼睛也没有如今这般锐利。
身板尚还单薄的少年郎,拎着祖辈传下来的陌刀,牵着一批瘦弱的老马,从西北雁门启程,踏过荒沙,踏过青草,踏过沃土,最后在冀州阜城一处客栈的马厩外倒了下来,老马不断地拱着他因长期饥饿已瘦得脱形的身躯,不安地踏着蹄子。
他勉强将眼睛睁开一条缝儿,看了看老马,又看了看头顶的天空。天色阴沉,过不了多久,这里便将迎来一场暴雨,雨水会将这处灰蒙蒙的小镇冲刷干净,连同他一道。只是,连他也不知道,还能不能捱到能感受到雨点拍打在脸颊上的时候。
他抱紧了怀中的陌刀,叹了一口气。
“咦,倒是把好刀。”
他逐渐混沌的思维霎时清醒过来,他动作僵硬地扭过头,看见了一双布满了划痕与泥渍的军靴。
“可惜就是这刀的主人要死了。”
那人的声音听着年级大概三十来岁,浑厚有力,语气中带了些怜悯。
“有这么一把刀,不死在战场,反而死在这么个地方。”那双军靴离张辽更近了些,他吃力地仰起头,看见阴沉沉的天空下多了一个高大魁梧的男人,那人一身战甲,满面风霜,天边一道闪电忽地炸起,在他侧脸闪了闪光,映得那双眼睛如同在草原上蛰伏已久的恶狼一般锐利凶猛。
尚还年少的张辽只忘了一眼,便立刻屏住了呼吸。
那个男人弯下了腰,问道:“不甘心?”
当然不甘心。
他还未说出口,那男人已经笑了一声,转过身走进了马厩,他一愣,却见那男人从马厩中牵出一批膘肥体壮的骏马,那男人拍了拍马脖子,斜着眼看他:“还能骑马吗?”
迟来的雨点噼噼啪啪地砸落在地面,张辽第一次觉得雨点打在脸上也会疼,很疼。
他张了张嘴,许久没有喝过水,干涩的嗓子只能挤出一句干巴巴的:“能。”
光和七年,太平道教主率众农民头扎黄巾,高喊“苍天已死,黄天当立,岁在甲子,天下大吉”发动叛乱,这是衰微已久的汉室最初的乱世之兆,左中郎将皇甫嵩,右中郎将朱儁率军平叛,各地英豪纷纷响应,凡是有心在乱世之中有一番作为的青年男子,皆辞别家乡父母,踏上进剿黄巾之路。
张辽也是如此。
只是比起魁梧健壮的成年人,十五岁的他还太过年少,那柄看上去年纪不小的老马与陌刀,也不像是能在战场上披荆斩棘的样子。在乱世中屹立不倒的梦固然美好,然而那梦还未实现一半,他便在这路上倒下了。
“哈,你这小子,倒有些志气。”那个男人靠着马厩柱子坐着,一手搭在屈起的膝盖上,一手提着一个酒坛子,他喝酒的姿势十分随意,仰着头,将坛子里的酒灌进嘴里,酒水淋湿了他的胡茬,也将他蒙尘的盔甲洗得如同新甲一般锃亮。
“我离家时,曾说过,一定会闯出一番天地来,让家乡的人都能听外乡人说起我的名字。”张辽捧着男人扔给他的馒头,慢吞吞地咀嚼着说。
那男人笑了笑:“你还小。”
“英雄不问年少。”
男人饮尽了酒,扬手便将酒坛子甩在了身后,土陶碎裂之声在这深夜之中格外刺耳,惊得马厩中的沉睡着的马发出了一声嘶鸣。
男人用袖子随意拭了拭下巴的酒水,朗笑几声,道:“好一个英雄不问年少,我离开家乡时,还要比你大个七八岁,孩子都挺大了。那时我也说过,我会闯出个名堂,待日后我女儿承我衣钵,策马征战时,也能以自己是任秋名的女儿为荣。”
“女儿?”张辽有些惊讶,“女人上战场?”
男人挑了挑眉:“有何不可?”
“可……”
“英雄不问男女。”
“……”张辽继续埋头啃馒头。
男人见他不再反驳,笑了笑,随即又似乎想起了什么,叹了口气,道:“我离家已经五年之久,也算是闯出了些名堂,只是不知道我的女儿,现在长成了什么样。”
大雨洗刷过后的夜空有几分朦胧,天空中无半点星光,只有隐于薄薄云雾间的模糊月色。
“若以后你得了空,替我去颍阴探望一下我的妻女吧。”
张辽扭过头看他:“你怎么不自己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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