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88[宋]司马光《机权论》,《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》。
1389[清]焦循《说权一》,《雕菰集》卷十。
1390《公羊传·桓公十一年》:九月,宋人执郑祭仲,祭仲者何?郑相也。何以不名?贤也。何贤乎祭仲?以为知权也。其为知权奈何?古者郑国处于留。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,通乎夫人以取其国,而迁郑焉,而野留。庄公死已葬,祭仲将往省于留,涂出于宋,宋人执之。谓之曰:“为我出忽而立突。”祭仲不从其言,则君必死,国必亡;从其言,则君可以生易死,国可以存易亡。少辽缓之,则突可故出,而忽可故反,是不可得则病,然后有郑国。古人之有权者,祭仲之权是也。权者何?权者反于经,然后有善者也。权之所设,舍死亡无所设。行权有道,自贬损以行权,不害人以行权,杀人以自生,亡人以自存,君子不为也。
1391[清]皮锡瑞《经学通论》,中华书局,1954年,卷四,第21页。
1392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。
1393[清]冯班《钝吟杂录》,指海本,卷一。
1394[晋]杜预注,[唐]孔颖达正义《春秋左传正义》:刘炫云:“以‘克’为文,非其实状,故传解之,谓之郑志。”言仲尼之意书“克”者,谓是郑伯本志也。注又申解传意,言郑伯志在于杀,心欲其克,难言其奔,故仲尼书“克”,不书奔,如郑伯之志为文,所以恶郑伯也。
1395[晋]杜预注,[唐]孔颖达正义《春秋左传正义》:服虔云:“公本欲养成其恶而加诛,使不得生出,此郑伯之志意也。”言郑伯本有杀意,故为养成其恶,斯不然矣。传曰“称郑伯,讥失教也”,止责郑伯失于教诲之道,不谓郑伯元有杀害之心。若从本以来即谋杀害,乃是故相屠灭,何止失教之有?且君之讨臣,遏其萌渐,恶虽未就,足得诛之,何须待其恶成,方始杀害?服言本意欲杀,乃是诬郑伯也。
1396[清]赵翼《廿二史箚记》,辽宁教育出版社,2000年,第364-365页“欧史书法谨严”条:《欧史》不惟文笔洁净,直追《史记》,而以《春秋》书法寓褒贬于纪传之中,则虽《史记》亦不及也。其用兵之名有四……攻战得地之名有二:易得曰取,如张全义取河阳是也。难得曰克,如庞师古克徐州是也。
1397接菑,《左传》、《榖梁传》均作捷菑。
1398郤缺,《左传》说是赵盾,《榖梁传》说是郤克。
1399八百乘,《榖梁传》作五百乘。
1400《公羊传·文公十四年》:纳者何?入辞也。其言弗克纳何?大其弗克纳也。何大乎其弗克纳?晋郤缺帅师革车八百乘以纳接菑于邾娄,力沛若有余而纳之。邾娄人言曰:“接菑晋出也,玃且齐出也。子以其指,则接菑也四,玃且也六。子以大国压之,则未知齐、晋孰有之也。贵则皆贵矣。虽然玃且也长。”郤缺曰:“非吾力不能纳也,义实不尔克也。”引师而去之,故君子大其弗克纳也。此晋郤缺也,其称人何?贬。曷为贬?不与大夫与废置君也。曷为不与?实与而文不与。文曷为不与?大夫之义不得专废置君也。
1401[汉]何休解诂,[唐]徐彦疏《春秋公羊传注疏·文公十四年》:克,胜也。郑伯以胜为恶,此弗胜,故为大。[疏]注“郑伯以胜为恶”。○解云:即隐元年“夏,五月,郑伯克段于鄢”,传云“克之者何?杀之也。杀之,则曷为谓之克?大郑伯之恶也。曷为大郑伯之恶?母欲立之,已杀之,如弗与而已矣”,注云“克者诂为杀,亦为能,恶其能忍戾母而亲杀之”是也。
《春秋公羊传注疏·隐公元年》以弗克纳,大郤缺之善,知加克大郑伯之恶也。……[疏]注“以弗”至“之善”。○解云:文十四年秋,“晋人纳接菑于邾娄,弗克纳”,传云“其言弗克纳何?大其弗克纳也”是也。
1402[汉]何休解诂,[唐]徐彦疏《春秋公羊传注疏》:加克者,有嫌也。段无弟文,称君甚之不明;又段当国,嫌郑伯杀之无恶,故变杀言克,明郑伯为人君,当如传辞,不当自巳行诛杀,使执政大夫当诛之。克者诂为杀,亦为能,恶其能忍戾母而亲杀之。礼,公族有罪,有司谳于公,公曰宥之;及三宥,不对,走出,公又使人赦之,以不及反命;公素服不举,而为之变,如其伦之丧,无服,亲哭之。
1403参见[清]凌曙《春秋公羊礼疏》卷一:[疏]《文王世子》注:素服于凶事为吉,于吉事为凶,非丧服也。伦谓亲疏之比也。不往吊,为位哭之而已。《通典》晋刘智释疑问曰:昆弟骨肉以罪恶徒流死者,诸侯有服否?智答曰:凡以罪恶徒者,绝之。因君于兄弟有罪者亦绝也。旧说诸侯于兄弟有吊服,服缞绖素服而已,不吊临其丧也。诸侯之身体,先君奉祭祀,是以不得尽其情于所绝耳。然则不为父后者则服之矣。
1404[清]何若瑶《春秋公羊注疏质疑》卷上:使执政大夫诛之,犹夫自己行诛杀也。以梃与刃有以异乎?《榖梁》缓追杀贼,亲亲道道是也。
1405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孟子对曰:“杀人以梃与刃,有以异乎?”
1406《礼记·文王世子》:公族其有死罪,则磬于甸人。其刑罪,则纤剸亦告于甸人。公族无宫刑。狱成,有司谳于公。其死罪,则曰某之罪在大辟;其刑罪,则曰某之罪在小辟。公曰:“宥之。”有司又曰:“在辟”。公又曰:“宥之。”有司又曰:“在辟。”及三宥,不对,走出,致刑于甸人。公又使人追之曰:“虽然,必赦之。”有司对曰:“无及也!”反命于公,公素服不举,为之变,如其伦之丧。无服,亲哭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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